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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2/3页)
时守桐似乎对生活的一切都抱有信心,就算遭遇挫折,也能像现在这样迅速回复过来,薄荧觉得他的世界一定和自己不同,在她的想象中,那里只有万里晴空和朝气蓬勃的太阳,不像她,如果真的有谁能够走进她的内心,一定会恶心到作呕,黑暗丑陋到一分一秒都难以忍受。 “真的吗?”时守桐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薄荧注视着他右边脸颊上的小小梨涡,略微出神了一会才柔声说道:“真的,你在同龄人里也一定是最受欢迎的一个吧?” “……我只要受你欢迎就够了。”时守桐直直地看着她。 在路灯的强光和黑暗的大环境下,薄荧倒是没法看清他这次有没有脸红了,但是薄荧猜,应该是有的。 她笑着,没有接上这句话。 时守桐也没有失望,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前方的一阵音乐声吸引了,在距离两人有五六十米远的一个阶梯广场上,十几个似乎是刚从夜店出来的,穿着前卫的年轻男女正围着一个弹吉他的街头艺人,音乐声正是从那里传来,蓄着小胡子的街头艺人正在边弹边唱,唱的是吴泊宁的热门歌曲《再见》。 哀伤的歌声远远传来,为夜幕更添一丝寂寥。 “你等一下!”时守桐不知为何兴奋起来,他匆匆留下一句不知所谓的话,就连跑带跳地以少年人特有的敏捷和速度跑下了不长不短的广场阶梯,来到了人群中央。 不知时守桐和唱歌的街头艺人说了什么,小胡子男人停下了弹唱,让时守桐站到了立式话筒前,而他自己则往后退了一步,站到了时守桐身侧一点的位置。 薄荧已经猜到他接下来要开口唱歌,但是当他真的开口后,薄荧仍然怔住了,而离他最近的那群男女则发出了惊喜的低呼。 没有伴奏,时守桐的低声吟唱就像在夜色中独自流淌的溪水,清澈微凉,他唱完第一句,薄荧的心神就已经被他摄住了,他的声音很有辨识度,吐词随意,音色细腻却又不失力量,最重要的是很有感染力,声音里自带的力量如潮水般层层推进,不知不觉中就攥住了人心。 这是一首完全陌生的歌曲,薄荧肯定自己没有听过,最初她以为这是一首情绪和缓的慢歌,但是随着时守桐声音里的力量逐渐高涨,在他一声高过一声的歌唱中,薄荧的心脏随着他的歌声一同攀升,直到终于迎来了顶点的爆发,在他充满爆发力和感染力的歌声里,薄荧在这一瞬间忽然汗毛倒竖,像被微弱的电流从全身爬过,一种不可名状的激动从她心底升起,也就是这一刻,一旁的小胡子男人拨动了琴弦,用激昂轻快的吉他声加入了演唱,围观的男男女女们不约而同用力拍起手来,满脸的兴奋和惊艳。 伴着吉他声,时守桐唱完了剩下的半首歌,握着话筒的时候,他脱离了薄荧记忆里那个说话总是直来直往却容易脸红的少年,他不再青涩,忘我时的强大气场能够让人忘记他其实只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年,极具穿透力的高音和游刃有余的沉着神色,让他显露出一抹少年帝王般的霸气。 在整首歌的时间里,每到歌词中涉及表白的部分,他流转的眼神都会落在远远站在阶梯之上的薄荧身上,几次过后,一名激动地拿着手机摄像的女人发现了规律,她举着手机转过身来,发现了远远站着的薄荧,薄荧今天穿着寻常的休闲装,见到向她望来的女人,薄荧条件反射地按下了棒球帽的帽檐,后退一步退到了相对来说更加昏暗的路灯照射范围之外。 年轻女人拍了两秒后,没有认出她,马上又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时守桐。 时守桐唱完最后一句,在意犹未尽的观众欢呼声中毫不留念地丢下话筒朝她跑来。 时守桐小跑到薄荧面前,看了一眼后面追来的几名女生,没有说话,抓起她的手就跑。 他顾虑着薄荧的速度,时不时回头看薄荧能否跟上,对上薄荧的视线后,他咧嘴露出一个灿若朝阳的笑容,驱散了略带寒意的夜风和浓重的夜色。 ☆、第107章 两人跑了一段路后, 确认身后没有人再追来就停下了脚步,薄荧的心脏在胸腔里剧烈跳动, 她喘着气慢慢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而时守桐则像弯了个腰那样轻松随意,呼吸没有明显变化。 “你还好吗?”时守桐关切地凝视着她。 “嗯,没事。”薄荧慢慢调整过来呼吸,点头说道。 两人顺着道路继续朝前走去, 还有几分钟就要到薄荧所住的小区了。 “你的歌唱得真好, 怪不得你说你的音乐老师建议你去考音乐学院。”薄荧说:“你应该去的。”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以前在私信里告诉你的话。”时守桐眯着眼很高兴地笑了,笑容里带着一抹因为受到夸奖而产生的骄傲:“也还好吧,我自己没什么感觉, 当初打算考音乐学院也只是因为考不上正经大学而已, 我不像你,做什么都那么优秀……考音乐学院还是电影学院对我都无所谓, 我只是想和你进同一个公司,站在同一个地方而已。” “……谢谢。”对于粉丝式的表白,薄荧也只能回以偶像的回答。 又走了几步后, 离薄荧的小区已经不到几百米了,薄荧停下脚步,笑着对时守桐说:“我家就在这附近了,谢谢你今天送我回来。” “没关系……不用我送你到门口吗